财产罪法益范围应作宽泛理解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财产罪的法益是财产所有权。即财产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除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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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家
实质的法益概念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向立法者提供刑罚处罚的合法界限,因而具有批判立法的机能:一方面,应当根据实质的法益概念检视已有的犯罪构成要件,废止没有保护法益的犯罪;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实质的法益概念,提出增设新罪的构成要件的合理要求。实质的法益概念既具有社会根据,也具有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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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刑事法杂志
刑法立法"绿色化"确立了生态法益的独立地位。关于生态法益的独立性,主要存在独立于"人类法益"和独立于"个人法益"这两种主张。前者基于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颠覆了人本主义法益观。后者基于法益二元论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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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社会科学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严重污染环境"代替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作为污染环境罪的结果性要件,由此导致了污染环境罪规制范围"口袋化"、解释标准"抽象化"以及犯罪边界"模糊化"等司法困境。究其原因在于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定位不清与功能缺位。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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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法学
环境犯罪的保护法益应采用非人本主义的法益论。环境法益不仅是独立的法益类型,而且是包括人在内的各环境要素法益和环境管理秩序法益的综合体。环境法益具有先在性、独立性、多元性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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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界
晚近,我国刑事立法犯罪化的趋势引发了激烈争论,法益理论的立法检视功能在这场争论中被虚置。从学说史来看,作为实体利益的法益始终与权利保持密切联系,法益只是权利包含的利益进入刑事法领域的产物。随着权利时代的来临,权利内容开始膨胀,这导致法益内容的不断增长。这给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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