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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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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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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法庭判决书实据性对比研究

法庭判决书是法院基于对立法意图的合理解释所形成的司法过程所作的判决文书,能具体表现出案件审理的程序和经过,记录当事人在诉讼中攻击和防卫的行动和态势,体现法官解决社会冲突的逻辑思路。人们对司法审判的认识、对法律公正的概念通常是从案件的判决获得的,因此,“实之有据”的法庭判决书能增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庭裁判行为的公正性、合理性的信心,有助于推动我国司法工作的开展。目前国内外对法庭判决书的研究主要从法理学角度探究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判决文书改革提供借鉴;语言学视角主要关注其语言特点、语篇构建、修辞论证、系统功能和语用行为等,也有社会学和文学方面的一些研究。总体而言,目前的研究定性分析研究占主导,却缺乏足够数量的语料支持,大多以法庭判决书本身为研究视角,缺乏从语用和认知的角度进行阐述,忽视当事人、法律从业者、社会公众等听众群体对判决书信度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此外,伴随着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在目前台湾海峡两岸“一国两制三法四域”...  (本文共235页) 本文目录 | 阅读全文>>

北方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判决书说理制度研究

提高判决书说理水平一直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但在司法实践中,改革效果却不甚理想。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其中对裁判文书的改革内容进行了规定,这说明“提高判决书说理质量”这一课题早已被各界关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下文称《指导意见》)发布,将判决书说理制度改革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判决书说理这一问题来说,判决书模糊说理、少说理、甚至不说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归结具体原因主要是法官不会说理、不愿说理、不敢说理、懈怠说理等。尽管出台了旨在促进判决书说理的倡导意见和各项制度,例如关于判决书说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指导性案例制度以及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等,但成效有限。因此要想真正推动我国判决书说理水平的提高,我们还应当全面审视激励判决书说理的多种制度,特别是关注那些并不旨在促进判决书说理、但可能影响判决书说理的制度及其可能具有的激励作用。因此本文将从两...  (本文共45页) 本文目录 | 阅读全文>>

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

司法判决书的可接受性问题研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完善已经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法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不仅关涉到法治本体的研究,更关注法治与社会、国家、民众的关系。法治建设改革新的目的和任务是对我国过去或现存司法存在问题的反思,是对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新时期司法规范的深入研究。这一定位拓展了司法判决的研究视野,让司法判决不仅仅成为只是单纯的运用程序对事件进行精确判断的过程和结果,同时也能够产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效应。让司法裁判除了具有技术性之外,还能够兼具伦理性和人文性。基于这样的研究背景,本文运用语用学、法学、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对如何提高司法判决书的可接受性,从话语建构的路径进行分析。其研究将法治的宏观性与微观性结合起来,将司法判决书的话语建构置于当下中国国情的语境之下,关注话语接受对象个体的心理感受和社会受众的社会诉求。力图从话语建构路径,建立司法人员的语用意识,提高司法判决的有效性,发挥司法判决的社会影响...  (本文共65页) 本文目录 | 阅读全文>>

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

刑事判决书中的说理研究

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快速推进,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这对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自从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的政策开始实行,裁判文书的说理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刑事判决书所承载的刑事处罚更为严厉,如果刑事案件处理不当,则会导致相应的冤假错案的产生。例如,近几年出现的赵作海案、张氏叔侄案等,一度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怨愤和恐慌,使得当事人及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因此刑事案件的裁判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关注焦点。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加强对刑事判决书中的说理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对刑事判决书的说理,一方面是贯彻司法公开的必要举措,另一方面其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对于严格司法,实现司法公正以及法治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时代下法治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使得刑事判决书的说理改革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说理过程中事实认定缺少依据,证据分析论证不充分,有关事实认定与...  (本文共59页) 本文目录 | 阅读全文>>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

劳动关系认定判决书说理之研究

劳动法案件中,确认劳动关系非常重要。在认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才能适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认定判决书中法官说理的重点在于确认双方签订合同的性质,以及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突破了传统劳动关系的框架,也带来了司法实践中关于新型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本文搜集到我国东部的苏州市中院,中部的长沙市中院,以及西部的乌鲁木齐市中院三地十一年间“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的判决书。通过分析这1247份判决书,研究司法实践中劳动关系认定的判决书说理问题。发现和探究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判决书说理的因素,比如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等等。从判决书中发现目前劳动关系认定判决书说理存在的几个问题,包括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范的粗疏与阙如、法官法律适用不准确、以及论证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基于对上述几个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度、以及充实...  (本文共68页) 本文目录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