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70年环境立法:回顾、反思与展望
70年的中国环境立法,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起步阶段是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发展阶段是从1979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是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历史表明,在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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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纵横
对于环境法是否能够实现环境法典的制定来说,首先应该考虑环境立法采取何种模式。关于环境法立法模式的类型主要包括了基本法的立法模式、政策法的立法模式、框架法的立法模式和法典法的立法模式,通过对这几种模式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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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博览
我国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序言后,环境立法不断改革以适应我国绿色发展道路的需求,就目前来看,仍不能更好的服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立法从被动防治型到主动防控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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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性的增强、区域环境合作治理的常态化、"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制度背景共同构成了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立法协同的动因。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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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工作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步,立法质量、数量,技术、方法及法律功能等均有较大提升。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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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博览
中国拥有数千年的文明历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古就存在于统治者的思想之中,并且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立法,以法律制度保障生态环境,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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